話說...

中午跑去行銷公司面試

一切都很ok...
除了那看不懂的英文公司簡介外{#emotions_dlg.emotion_008}

但...
對於薪資算法
我傻眼了{#emotions_dlg.emotion_014}

舉例說明...
假設試用期給兩萬四
過了試用期給兩萬八

但...
試用期的三個月份
並不會真的領到兩萬四
而是會領到一萬八

三各月後過了試用期
會恢復給你兩萬八
不過因為試用期三各月分別都少給了六千
所以第四各月的薪水是:
兩萬八+六千*3(試用期少給的)
第五個月份開始恢復給兩萬八

老闆說這是為了保障公司
因為很多新人去了一個月就閃了...

但...
一個月只給一萬八
是要我怎麼生活

所以...
我放棄這家了XD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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